所谓“小鞋”,并不是我们现在所见到的给小孩子们穿的娃娃鞋,而是旧时代缠了小脚的妇女们穿的一种绣着花的“小鞋”。这种小鞋,是南唐后主李煜发明的“专利”。他别出心裁地命令未成年的宫女用很长的白布缠足,把脚缠成又小又尖的弯弯“月牙儿”,站在画有荷花的金莲台上跳舞,让自己观赏享乐,所以这种脚又叫“三寸金莲”。后来全国便兴起了妇女缠足的风气,并在此后的封建时代历时1000余年。缠足后,脚小了,当然只能穿小鞋了,这就是穿小鞋的本意。而这跟现在所说的意思,即故意刁难人给人穿小鞋,有什么关系呢?据说这与古代的男女婚姻有关。 “穿小…